公司秘书
1、 何谓公司秘书﹖
答:根据香港公司法的要求,每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都必须委任最少一位公司秘书。 其职责为安排会议、准备会议记录提交、向政府部门提供法定文件、确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等。
2、香港的公司条例对公司秘书有什么资格要求﹖
答:公司秘书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既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秘书是自然人,该人员必须是香港居民,而且必须年满18岁;如果公司秘书是法人团体,那么该法人必须是香港居民为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或在香港有经营场所的海外之公司。
3、我打算注册一家公司,我会做公司的股东和董事,我暂时没有合适的人选帮我出任公司秘书一份工作,我可以怎样办﹖
答:您可以委托本公司出任贵公司之公司专职人员。
本公司提供公司秘书的收费为每年800港元。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1)由本公司出任公司秘书一职
(2)编制会议记录
(3)编制及提交周年申报表(透明政府规费)
(4)更改公司注册地址
(5)任免或更改董事及秘书资料
4、公司专业人员是否有管理公司的权力?
答:公司秘书不具备管理公司的权力。例如,公司秘书不可以公司名义与公司的供应商履行货物或劳务的购销协议,也不具备代替公司履行各项投资协议的权力,除非得到董事会的正式授权。
5、 我公司的公司秘书是香港的一家顾问/会计公司,我对他们的表现不太满意,我可以怎样做?
答:您可以即刻更换公司秘书。首先,您必须选择一个新公司秘书,然后要求现任秘书辞职,同时委任新的人选出任公司秘书。然后,把新公司秘书的资料以指定表格通知香港公司注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