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秘書
1、 何謂公司秘書﹖
答: 根據香港公司法的要求,每家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都必須委任最少一位公司秘書。 其職責為安排會議、準備會議紀錄、提交法定文件給政府部門、確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等。
2、 香港的公司條例對公司秘書有什麼資格要求﹖
答:公司秘書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團體(既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秘書是自然人,該 人士必須是香港居民,而且必須年滿18歲;如果公司秘書是法人團體,那麼該法人必須為香港 註冊之有限公司或在香港有經營場所之海外公司。
3、 我打算註冊一家公司,我會做公司的股東和董事,但是我暫時沒有適合人選幫我出任公司秘書一職,我可以怎樣怎辦﹖
答:您可以委任本公司出任貴公司之公司秘書一職。
本公司提供公司秘書的收費為每年800港元。具體服務項目如下︰
(1) 由本公司出任公司秘書一職
(2) 編制會議記錄
(3) 編制及提交周年申報表(不含政府規費)
(4) 更改公司註冊地址
(5) 任免或更改董事及秘書資料
4、 公司秘書是否有管理公司的權力?
答: 公司秘書不具備管理公司的權力。例如,公司秘書不可以公司名義與公司的供應商簽訂貨物 或勞務的購銷協議,也不具備代替公司簽訂各項投資協議的權力,除非得到董事會的正式授 權。
5、 我公司的公司秘書是香港的一家顧問/會計公司,我不是很滿意他們的表現,我可以怎樣做?
答:您可以即刻更換公司秘書。首先,你必須選擇一個新公司秘書,然後要求現任秘書辭職,同時委任新的人選出任公司秘書。然後,把新公司秘書的資料以指定表格通知香港公司註冊處。